生猪规模养殖场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随着国家对养猪生产扶持政策的实施,以一家一户为主的传统养猪生产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如何提高生猪养殖场养猪的数量与质量,发展养猪循环经济,实现资源整合重组与农民富裕,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课题。虽然养猪生产发展势头良好,品种质量显著提高,但也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猪场选址不科学,场内布局建设不合理,养殖条件落后,饲养管理不规范,兽药滥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卫生防疫制度不健全,员工素质偏低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养猪生产的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必须探索发展对策,以提高科学养猪水平、养猪生产效率、无害化处理能力、疫病防控能力、猪群抗病能力、生猪及其产品的质量,实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养猪生产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1 存在问题
1.1 选址不科学
由于受土地审批和资金紧缺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养猪场存在建场选址不科学的问题:一是有的猪场选址过于靠近乡村;二是有的猪场选址过于靠近学校;三是有的猪场选址过于靠近公路、溪河;四是有的猪场选址过于靠近城镇、工厂等;五是有的猪场是利用闲房建立或改造而成。这些地方没有足够的耕地、农田、果园、鱼塘消纳粪便。弊端很多,令人担忧。
1.2 布局不合理
有部分养猪场存在场区规划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一是有的猪场没有根据当地全年主导风向设置各功能区;二是有的猪场各功能区没有围墙隔开;三是有的猪场大门口处、生产区入口处、每幢猪舍门口处没有设置消毒池;四是有的猪场没有建立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五是有的猪场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建有产仔舍、保育舍、育成舍、育肥舍、母猪舍、公猪舍等,区分不明显;六是有的个别猪场没有筑造围墙,七是有的猪场进入生产区没有消毒通道。猪场布局建设凌乱,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1.3 养殖条件落后
我国养猪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低,绝大多数是以一家一户和分散饲养或小规模饲养为主。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养殖设施简陋、养殖环境恶劣、饲养管理粗放、饲养密度大、防疫条件差、消毒工作跟不上,各种病原微生物易在外界环境中传播,引起猪病的频繁发生。小规模猪场之间的距离、小规模猪场与散养户之间的距离较近,养殖处于脏、差的环境之中,造成病原微生物在场与场之间、场与户之间的循环性和持续性污染。这是近几年来猪场疫病难以控制的最主要因素。
1.4 饲养管理不规范
据了解,有部分养猪场没有品牌意识、没有制定产、供、销一条龙模式。部分管理人员不掌握国家关于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的使用、规定,随意使用国家禁用、停用的饲料添加剂、假劣饲料;部分饲养员给猪群饲喂发霉变质饲料,引起猪只饲料中毒死亡现象的发生。部分养猪场业主缺乏应有的饲养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在饲养管理过程中不能完全做到“自繁自养和全进全出”制;有部分养猪场业主没有为猪群提供适宜的环境温度、湿度、合理的饲养密度和运动空间未能做好夏天防暑降温,冬天防寒保暖工作;在防鼠、防虫和圈舍卫生上措施不到位,为猪群疫病的发生埋下隐患。
1.5 滥用兽药
有些养猪场广泛地在猪饲料中任意添加兽药供猪群长期食用和过量使用兽药给患病猪群治病,这直接导致猪细菌耐药性增强。有的养猪场疫苗超量接种,比常量高5—6倍,抗细菌药物和抗病毒药物超剂量使用,滥用违禁药物,不执行药物休药期规定,造成生猪产品药残超标,直接影响猪肉产品的质量、出口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1.6 消毒意识淡薄
据了解,有部分养猪场由于消毒意识淡薄,认为消毒与无消毒一个样,根本没有按程序进行消毒,或不按说明书的要求稀释消毒液或消毒次数不够或随便消毒。有的养猪场为降低饲养成本,贪图便宜购买低效消毒剂对圈舍、饲养环境、饲养用具、道路等进行简单消毒。但由于消毒液浓度不够,消毒不彻底,消毒效果差,故不能有效地杀灭饲养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导致病原微生物在养猪场内长期存在,这样的养猪场往往疫病连绵不绝。造成养猪场业主消毒意识淡薄的原因是养猪场业主未能看到消毒的直接效益,因为消毒的效益是潜在的。
1.7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不严
无害化处理不严,给病原微生物创造存活繁殖的机会。据了解,有部分养猪场业主对无害化处理概念非常淡薄、认识不高,舍不得将病死猪做销毁处理,而且廉价卖给不法商贩加工成烧猪、腊肉、腊肠等。此做法不仅坑害消费者,而是造成病原微生物的传播扩散,同时造成养猪场周围环境被严重污染,这对下一批乃至以后猪群的健康养殖构成极大的威胁。还有的养猪场业主将患病猪只调往外地、或上市交易、或屠宰后销售、或乱扔乱抛、或弃之河塘池旁等,加之环境消毒不彻底,致使某种疫病的病原微生物到处散布,这为猪疫病的发生提供“温床”,引发的却是某种疫病的持续性发生或周期性出现。
1.8 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目前,养猪业发展迅速,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设备、技术落后和部分养猪场业主环保意识低下等原因,约80%的规模猪场没有粪污物、污水处理设施,粪便未经处理直接农用或露天堆放,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附近河流或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地面水、空气和土壤。给周边群众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同时对环境、资源、生态造成了日益明显的压力和影响。养猪场的环境污染问题,不但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影响人们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这些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发展养猪业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1.9 卫生防疫制度不健全
据了解,有部分养猪场(小规模场)的业主既是管理人员又是兽医技术人员,管理机制不健全;有部分养猪场对患病猪只未能及时隔离,习惯往返于猪舍治疗;有部分养猪场每个生产单元没有固定的饲养人员和固定的生产用具;有部分养猪场的饲养人员进入生产区没有更换已消毒的工作服、帽、靴;有部分养猪场没有消毒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疫病监测制度和无害化处理制度;有部分猪场的执业兽医还对外开展动物诊疗服务;有部分养猪场没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有部分养猪场在场区饲养猫、犬等动物。卫生防疫制度不健全,不仅造成疫病的传播,而且给疫病的防控带来困难和压力。
1.10 经营方式不规范
经营方式不规范,防疫工作难以落实。目前,养猪生产发展态势良好,养猪场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多元化,尤其是小规模场、猪禽混养场,因其没有按标准组织生产、没有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和没有搞好生物安全体系控制,致使猪场防疫工作难以规范化、制度化,给防疫工作计划的落实带来一定的困难。
1.11 多种疫病并发感染和继发感染的危害日趋严重
当前,养猪生产疫病并发感染和继发感染不断增加,危害日趋严重,间接损失增大。猪群发病常常是两种以上的病原微生物相互协同作用所致。如猪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病、支原体肺炎的并发感染或继发感染;猪圆环病毒病、猪细小病毒病、放线杆菌胸膜肺炎的并发感染或继发感染;猪圆环病毒病或猪蓝耳病跟其它条件性病原微生物并发感染,发生呼吸道病综合征。由于多种病原微生物能相互促进病情的发展,令患病猪只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复杂化,使疫病发生之后陷入高耗低效的困境,给兽医临床上的诊断与治疗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1.12 员工素质偏低
据调查,在大规模、中等规模养猪场中,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占较小比例,而大部分饲养员是从农村招的中、小学毕业生。小规模养猪场饲养员一般都没有系统学习过畜牧专业知识,甚至养殖培训班也没有参加过,他们仅有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对科学养猪一窍不通。总之,养猪场员工素质普遍偏低,对科学养猪知识掌握得不多,专业化程度低,技术水平不高,在生产过程中灵活性差、生搬硬套等,是当前生猪规模养殖场普遍存在的问题。
1.13 养殖档案不健全
有部分养猪场各项制度不太完善,均出于习惯不愿做养殖记录,怕麻烦,没有养殖档案;有部分养猪场有记录了生产、免疫、用药、用料、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生产环节中的变动情况,但不够详细规范,影响对猪病的进一步诊断、分析,畜产品质量安全不受保障,实施可追溯制度落不到实处。
2对策及建议
2.1 科学选址
养猪场的场址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选址兴建,从保护环境的观点出发,既要考虑养猪场产生的废弃物不要污染周围环境,也要考虑养猪场不要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养猪场应距离乡村、城镇、学校、集市、铁路、公路交通干线1km以上;应距离其他动物饲养场(小区)、屠宰场(点)、牲畜交易市场、畜产品加工厂、造纸厂、化肥厂2km以上;应距离垃圾(污水)处理场所、动物隔离场所、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诊疗场所3km以上。同时应考虑养猪场周围要有足够的农田、苗圃、果林、园林和鱼塘等,才能更好地实现农林牧的有机结合,走“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之路。
2.2 合理布局
养猪场内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应有林带、围墙等相互隔离分开,布局合理。生活管理区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处一角,且应在紧邻场区大门内侧集中布置。生产区应位于生活管理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或侧风向处,并与管理区有一段距离(50m以上)。根据功能不同,将生产区划分为若干个单元,各单元相对独立,互不交叉,单元之间应有防疫隔离设施。隔离区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或场区地势最低处,且与生产区有专用通道相通,与场外有专用大门相通。猪场大门口处、生产区入口处、每幢猪舍门口处要设置有消毒池。场区净道和污道分开,以防交叉感染。进入生产区要有消毒通道。场区排水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明沟排水,要求屋面水沟和排污沟分开。猪场四周筑有围墙。场区布局建设要尽量创造有利于猪群健康生长的良好生活环境,使猪场养殖环境与周边环境协调和谐发展。猪场建设布局要符合环保要求和动物防疫条件。
2.3 科学合理设计栏舍
栏舍设计要科学合理,要遵循环保、节能、减排、实用、节水、防疫等原则,聘请资质高的建筑设计单位,按照标准化养猪的技术标准,科学合理设计猪舍的保温隔热、环境控制、通风换气、采光照明、给水排水、消毒隔离等,猪舍地面、天花板、墙壁等应便于清洗,并能耐酸耐碱消毒剂清洗消毒。同时必须设计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处理、粪便处理、病死猪处理等场地和设施。栏舍的设计要为猪群营造一个卫生、干净、舒适、良好的生活环境,让猪群真正生活在最适状态或最佳和生活环境之中,才能提高猪群的健康水平和抗病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疫病的发生。#p#副标题#e#
2.4 加强饲养管理
树立品牌意识,制定产、供、销一条龙模式,切实加大管理人员素质再教育,加强学习,全面了解掌握国家关于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一定要从国家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饲料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中购买环保型饲料和绿色饲料添加剂以及药物性饲料添加剂。药物性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农业部发布的《饲料药物性添加剂使用规范》,选择规定的品种,执行规定的用量、休药期。依猪群的采食量确定投料量,确保饲料新鲜。做到随时清除散落饲料,防止饲料发生霉变。禁止饲喂发霉变质饲料以及动物性肉骨粉。要采用“自繁自养”和“单元式全进全出”的生产工艺,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龄期猪只药物保健方案,认真做好保健和药物预防工作。夏天注意防暑降温,冬天注意防寒保暖。要保持适宜的环境温度、湿度、合理饲养密度和注意猪舍通风良好,以保证舍内空气清新。及时清除粪便,保持舍内干净卫生,这样就能给猪群提供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使猪群保持良好的生理状态,满足猪群心理愉快的要求,进而可提高猪群的健康水平。减少任何患病的危险。
2.5 规范使用兽药
兽药在预防猪只疫病的发生、促进猪只生长、提高养猪产量等方面做出巨大的贡献,但在它给人类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潜在的危害更需引起人们的高度注意,所以,猪场执业兽医应根据当地和本场猪病流行规律,猪只保健防病需要,使用适量的抗菌药物对猪只实施群体药物预防或治疗。在养猪生产过程中,不准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不准滥用兽药,不准盲目使用兽药,受限制使用的兽药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兽药休药期使用;要避免在饲料或饮水中长期添加兽药,不准将激素类药物添加在饲料和猪饮水中,不准将人用药品用于猪只。猪场执业兽医要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用量、休药期、免疫规程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做到规范和安全用药,并做好用药记录。
2.6 重视环境消毒
为创造卫生健康的饲养环境,保证猪只的健康,饲养人员应切实做好经常性的预防消毒工作。应选购经农业部GMP认证的兽药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多种不同类型的消毒剂定期对猪舍、饲养用具、走道、周围环境、道路等进行交替消毒,春夏季节每周1—2次,秋冬季节每周2—3次,有疫情时适当增加消毒次数。经过全面消毒后,能彻底杀灭外界环境的病原微生物,防止病原微生物借助灰尘、水源、空气、饲料、用具等传播媒介传播疫病,这样可大大减少猪只发病的机会。
2.7 严格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病死猪是猪场内的主要传染源,猪场执业兽医务必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T16548)之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或造成疫病的传播。对被病猪污染过的圈舍、设备、车辆、场地、道路和周围环境等均须做彻底的防疫消毒。
2.8 粪污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应采用清干粪工艺,及时清除粪便,使粪、尿、污水迅速分离,粪便、尿、污水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粪便要在堆粪场所进行堆积密封发酵处理,堆积密封发酵过程中产生的高温(50—70℃),能杀死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并有效控制苍蝇孳生,符合GB/T7955《粪便无害化处理卫生标准》的要求,后做为农业用肥。尿、污水导入沼气池制取沼气,通过厌氧发酵杀死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防止污染环境,而且开辟了对二次能源的利用,节省燃料。沼气发酵后的残余物无毒无味,是一种易被植物吸收的速效肥料,可分离成沼渣和沼液两部分。沼渣和沼液(经沼气、发酵后符合GB/T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要求),应实行农业综合利用,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沼气又为猪场生产提供清洁能源。粪污物通过无害化处理,既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养猪公害,防止疫病传播,又可保护环境,提高生态效益,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实现生产与生态的良性循环,促进人类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2.9 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制度
猪场大门口处、各功能区入口处、每栋猪舍门口处应有消毒设施,如车辆消毒池、脚踏消毒池、喷雾消毒室、更衣消毒室(装有紫外线灯)。饲养员进入生产区时,要在更衣消毒室更换消毒过的工作服、帽、靴才可进入。每个生产单元应有固定的饲养人员,饲养人员不能随便往来,以减少交叉感染。每个生产单元应有固定的饲养用具,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饲养用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和携带出猪场,也不得将场外的饲养用具携带入场内使用。猪场执业兽医不准对外开展动物诊疗服务。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家中禁止饲养猫、犬、家禽等动物。场内严禁饲养猫、犬、鸟等动物。进入生产区物品必须严格消毒。猪场物品进出实行“单向制”,凡是猪舍清除物品,均须经污物通道运出,不得倒行。定期做好猪场、猪舍周围环境灭虫、灭蚊、灭蝇、灭鼠和铲除杂草、排除积水,消灭蚊幼虫孳生地等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实现饲养场地的环境净化,确保生产安全。
2.10 大力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用于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的建设。广泛开展生猪标准化生产的培训和指导,积极引导发展生态养猪、规模养猪、标准养猪;大力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提高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采用全进全出的生产工艺,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饲喂环保型饲料和绿色饲料添加剂,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要有采食、饮水,休息和运动的空间,可以自由运动。(本文来源于养猪信息网www.gdswine.com)让猪只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卫生、住得快乐,住得舒服。禁止使用假冒伪劣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从源头上控制猪产品的质量安全。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建立生猪产业循环模式,加大猪排泄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力度,实现农业综合利用,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合理的免疫程序、消毒程序和疫病综合防控程序,实施统一的防疫管理,以提高猪只自身的健康水平和抗病能力,这样就能有效控制猪病的发生。在着力提高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程度的同时,加快养猪生产向技术集约型、资源高效利用型、生态环保型方向转变,逐步建成现代养猪生产体系。
2.11 强化制度管理
养猪场要有办公场所、诊疗场所、隔离场所、各功能区须具备完整的隔离条件。有必需的仪器设备,有执业兽医、有监管兽医、有管理人员、有饲养人员、有管理制度(包括免疫制度、用药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标识制度、疫病监测制度、隔离制度、养殖档案等)。猪场执业兽医必须具有畜牧兽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兽医资格证》并经当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人员。
2.12 加强免疫监测
免疫监测是主要的防疫措施,也是猪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猪场执业兽医应在加强血清学监测,特别是免疫效果监测的同时,提高病原学监测的能力,提高监测对象范围和监测频率。猪场执业兽医应根据免疫监测结果来指导免疫接种,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实行程序化免疫。应选购经农业部GMP认证的疫苗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合格疫苗(选用疫苗毒株与本地毒株相同的优质疫苗),采用可靠的免疫接种方法,给猪只进行相关疫苗的免疫接种,猪只经免疫接种后能产生免疫保护力,能抵御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免疫监测和免疫接种是人们长期以来对付动物传染病的有效措施,并已取得显著效果,猪场业主应高度重视免疫监测和免疫接种工作。
2.13 加强科技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养猪场员工进行生猪养殖技术、生猪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养猪场员工的科技意识,科学养猪水平、疫病防治水平和防范能力。
2.14 建立完整养殖档案
养猪场应有生猪养殖过程的记录,包括生产记录、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猪只销售记录等。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以利于建立起生产销售的规范化管理和追溯制度。
2.15 实施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
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规模养猪场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查验收,经审查验收确认合格者,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场业主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生产,从事生猪饲养和经营活动。此外,还要督促已办理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猪场,建立健全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工作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办理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动物防疫活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养猪场,要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3 结语
在生猪规模养殖过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当前生猪规模养殖场存在的问题,站在畜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规范生猪养殖场生产、管理行为,发展生态养猪、规模养猪、标准养猪,加快养猪生产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绿色转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三效统一,从而达到发展标准养猪,提升产业优势、增加养殖效益、提高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养猪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张长锋 广东省普宁市畜牧水产局 载于《广东养猪业》201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