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印发《洪涝灾害灾后动物防疫技术指南》: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因灾死亡畜禽
2021-07-27 10:29
农业农村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近期,河南等省份持续强降雨,郑州等部分地区遭遇严重洪涝灾害,畜禽养殖圈舍严重损毁,灾后动物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明显增大。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扎实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大灾之后有大疫”。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洪涝灾害灾后动物防疫工作,我局制定了《洪涝灾害灾后动物防疫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规范落实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灾后消毒、紧急免疫等各项灾后动物防疫措施。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 系 人:张 昱
联系电话:010-59191739
传 真:010-59192861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1年7月23日
因特大暴雨、台风等引发的洪涝灾害,容易导致土壤中的病原微生物暴露,出现因灾死亡畜禽尸体漂浮腐烂、畜禽在应激条件下免疫力下降等问题,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发生和传播风险明显增大。为科学有效做好洪涝灾害灾后动物防疫工作,应着力强化八方面防控措施,防止“大灾之后有大疫”。
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