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通知
粤农办〔2018〕262号
各国家级畜牧大县农业(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6号)精神,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国家级畜牧大县畜禽粪污工作予以支持。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精神,经商省财政厅,现对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条件:项目县须列入2018年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名录,按照农牧发〔2018〕6号文确定的任务目标、资金支持方向、实施方案制定等要求,组织编制高质量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县应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配套,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二、奖补额度:猪当量为50万头以下的项目县,累积补助上限为3500万元;猪当量为51-70万头的项目县,累积补助上限为4000万元;猪当量为71-99万头的项目县,累积补助上限为4500万元;猪当量为100万头以上的项目县,累积补助上限为5000万元。
三、申报时间:请各有关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工作,借助中央财政支持全力加快工作进展,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于5月23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厅。
省农业厅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确定项目县,并会同省财政厅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查备案。
附件:1.广东省2018年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名录
2.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6号)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联系人:曹长仁,电话:02037288127,手机:13570293767)
附件1:
广东省2018年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名录
序号 |
市别 |
县别 |
1 |
佛山市 |
三水区 |
2 |
惠州市 |
博罗县 |
3 |
江门市 |
鹤山市 |
4 |
开平市 |
|
5 |
阳江市 |
阳春市 |
6 |
湛江市 |
廉江市 |
7 |
茂名市 |
遂溪县 |
8 |
电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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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化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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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高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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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信宜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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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肇庆市 |
四会市 |
13 |
怀集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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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高要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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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鼎湖区 |
|
16 |
清远市 |
连州市 |
17 |
云浮市 |
新兴县 |
2018-05-22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