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
2018-04-16 09:07
农业农村部
本网讯 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全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通过实验室自查和集中抽查的方式,对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特别是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专项检查,排除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按照“统一标准、属地负责、全面排查、重点管控”的工作原则,从法制建设、完善责任体系、组织监督检查、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制定完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配套法规。先后发布实施了《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等多项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使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迈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强化源头监控。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管理,严格审查涉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科研项目,强化菌毒种保藏和动物病料采集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生物安全。三是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各级兽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各级各类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日常管理责任,监督各实验室严格执行实验活动事前审批制度和事后报告制度,落实实验室主任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生物安全监管员管理。四是持续提升能力。督促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健全完善管理和操作规范,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宣传及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