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饲料散装散运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饲料散装散运是反映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提升畜牧业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国现代畜牧业建设,挖掘畜牧业节本增效新潜力,满足标准化规模养殖新需要,现就加快推进饲料散装散运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饲料散装散运的重要意义
饲料散装散运是降成本的重要抓手。2016年,我国畜牧业消耗配合饲料超过1.8亿吨,散装散运饲料仅占10%,远低于发达国家70%的水平。推进饲料产品散装出厂、自动装卸、封闭储运、自动饲喂,既节约包装标签等耗材,又减少饲料生产、运输和使用环节用工。与袋装饲料相比,养殖场每使用1吨散装饲料,可带来综合效益约100元,相当于降低饲料成本3%。
饲料散装散运是保安全的有力措施。我国袋装配合饲料从出厂到使用平均时间约15天,期间营养物质损耗流失逐渐增多。因储存条件和方法不当导致的鼠虫侵害、过期变质、交叉污染等问题也时有发生。散装饲料普遍采用定制方式生产,从生产到使用仅需3—5天,全程使用专用储存运输设备,可最大限度保证饲料新鲜度,还能有效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对提高饲喂效率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饲料散装散运是促融合的有效途径。我国畜牧业各环节联结仍不紧密,利益分配不尽合理,应对外部风险的合力还不强。推进饲料散装散运,实现饲料生产和畜禽养殖“厂场对接”,有利于供需双方建立长期稳固合作关系,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对于促进畜牧饲料产业融合,提升畜牧业综合竞争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升畜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养殖场主体作用、饲料企业推动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按照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以点带面的原则,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装备研发技术水平,提升饲料散装散运能力,力争到“十三五”末,畜禽配合饲料散装散运比例达到30%以上。
三、加快普及饲料散装散运设施设备
饲料散装散运需要饲料生产和畜禽养殖设施设备集成配套。设施设备不能充分对接,已经成为制约散装饲料使用的最大瓶颈。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抓住行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布局调整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和扶持政策,支持饲料散装散运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全面提升散装饲料生产、运输、使用能力。鼓励饲料企业采取“代建”“共建”等方式,支持养殖场购置设备,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四、加快提升散装饲料运输和技术支撑能力
散装饲料运输车辆专车专用,养殖场自行购置成本高,使用效率低。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把散装饲料运输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引导饲料经销商配备散装饲料运输车,转型成为运输承包商。鼓励农民合作社协调组织社员对接饲料企业,积极扩展服务功能,面向社员提供散装饲料运输服务。加快饲料散装散运设备创新研发,鼓励设备制造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提升设备自动化和标准化水平。支持各级科研机构开展散装饲料生产、运输、保存、使用等配套技术研究,制定技术规范,不断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五、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和服务功能
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市场监测等方面,应充分考虑散装饲料特点,避免机械套用袋装饲料管理方式方法。既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散装饲料销售、运输行为,防止借用散装饲料名义逃避监管;又要强化服务理念,为养殖场和饲料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技术管理、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搭建沟通平台,促进供需双方“厂场对接”,为加快普及饲料散装散运创造良好政策环境。要统筹管理部门、企业、协会多方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示范创建活动,尽快建立一批高标准示范场和示范区。
六、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鼓励各类主体围绕散装饲料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制作教学片和宣传材料,利用农技推广、职业技能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平台,组织开展技术普及活动。认真总结各地推进饲料散装散运工作的成功模式和经验,采取实地参观、现场教学等方式推介典型案例,让广大养殖场户切实了解使用散装饲料的好处,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扩大散装饲料使用规模。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