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批准猪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为新兽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17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等4家单位申报的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A98/JSCZ/2013株+Re-A/WH/09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7年12月11日
说明书和标签 |
附件2(略)
附件3(略)
附件4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A98/JSCZ/2013株+Re-A/WH/09株)说明书和标签
一、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A98/JSCZ/2013株+Re-A/WH/09株)说明书
兽用
【兽药名称】
通用名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A98/JSCZ/2013株+Re-A/WH/09株)
商品名
英文名Swine Foot and Mouth Disease Brivalent Vaccine,Inactivited(Strain Re-O/MYA98 /JSCZ/2013 + Strain Re-A/WH/09)
汉语拼音Zhu Koutiyi O Xing A Xing Erjia Miehuoyimiao(Re-O/MYA98/JSCZ/2013 Zhu+ Re-A/WH/09 Zhu)
【主要成份与含量】含有灭活的口蹄疫O型Re-O/MYA98/JSCZ/2013株和A型Re-A/WH/09株病毒。每头份疫苗中含有O型和A型总146S含量应不低于3.0μg。
【性状】乳白色略带粘滞性乳状液。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猪O型、A型口蹄疫。免疫期为6个月。
【用法与用量】肌肉注射。每头猪2.0ml。
【不良反应】 正常反应注射动物精神、食欲正常,注射局部无明显变化,仅体温一过性升高,1日内恢复,无其他可见临床体征变化。一般不良反应个别动物注射部位轻微肿胀、体温升高持续0.5~1℃、减食或停食1~2顿,随着时间延长,症状逐渐减轻、消失。严重不良反应因品种、个体的差异,个别猪接种后可能会出现因过敏原引起的急性过敏反应,如焦躁不安、呼吸加快、肌肉振颤等,甚至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少数怀孕动物可能出现流产。
【注意事项】(1)疫苗应在2~8℃冷藏运输,不得冻结,并尽快运往使用地点。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避免日光直射。
(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疫苗。疫苗中若有其他异物、瓶体有裂纹或封口不严、破乳、变质者不得使用。使用时应将疫苗恢复至室温并充分摇匀。疫苗瓶开启后限当日用完。
(3)本疫苗仅接种健康猪。病畜、瘦弱、怀孕后期母畜及断奶前幼畜慎用。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射器具和注射部位应严格消毒,每头更换1次针头。曾接触过病畜人员,在更换衣、帽、鞋和进行必要消毒之后,方可参与疫苗注射。
(5)疫苗对安全区、受威胁区、疫区猪均可使用。疫苗应从安全区到受威胁区,最后再注射疫区内受威胁畜群。大量使用前,应先小试,在确认安全后,再逐渐扩大使用范围。
(6)在非疫区,注苗后21日方可移动或调运。
(7)在紧急防疫中,除用本品紧急接种外,还应同时采用其他综合防制措施。
(8)个别猪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时,应及时使用肾上腺素等药物进行抢救,同时采用适当的辅助治疗措施。
(9)用过的疫苗瓶、器具和未用完的疫苗进行消毒处理。
【规格】(1)20m1/瓶(2)50m1/瓶(3)100m1/瓶(4)250ml/瓶
【包装】(1)20ml/瓶×100ml瓶/箱(2)50ml/瓶×100ml瓶/箱(3)100ml/瓶×50瓶/箱(4)250ml/瓶×50瓶/箱
【贮藏与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仅在兽医指导下使用
二、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A98/JSCZ/2013株+Re-A/WH/09株)标签
兽用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A98/JSCZ/2013株+Re-A/WH/09株)
20(50、100、250)ml/瓶批准文号:
批号:
有效期至: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猪O型、A型口蹄疫。免疫期为6个月。
【用法与用量】肌肉注射。每头猪2.0m1。
【贮藏与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生产企业】
仅在兽医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