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化利用利国利民 每年38亿吨的畜禽粪污有了好去处
12月21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对百姓关切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等6件民生大事作出具体部署。会议指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关系6亿多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能不能不断改善土壤地力、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要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
资源化利用利国利民 每年38亿吨的畜禽粪污有了好去处
畜禽粪污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一个最大的来源。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畜禽粪污高达38亿吨,综合利用率不到60%。其中生猪粪便产生量超过6亿吨,约占畜牧业粪便总量的1/3,综合利用率不足一半。此外,我国每年生猪病死淘汰量约6000万头,集中的专业无害化处理比例不高。这些未实现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农业废弃物量大面广、乱堆乱放、随意焚烧,给城乡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也已经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几年,多个政策文件都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
资源化利用利国利民 每年38亿吨的畜禽粪污有了好去处
2014年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事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活动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15年,农业部发布的《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促进粪便综合利用,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循环利用,加快研发生猪粪便综合利用技术,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利用、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等生猪粪便处理利用模式。到2020年,生猪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设施配套比例达到85%以上,生猪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也提出,要推进生猪养殖屠宰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化道路。做大做强生猪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建立与猪肉产量、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调整优化生猪养殖区域布局,总结推广经济适用粪便综合利用模式,积极探索PPP (政企合作模式)运行机制,打通粪便无害化还田利用通道,促进有机肥就地就近综合利用,完善有机肥生产、使用补贴政策,继续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引导形成规模适度、农牧结合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到2020年,粪便综合利用率要从2014年的50%提升至75%以上。
今年9月,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明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要聚焦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五类废弃物,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坚持整县统筹、技术集成、企业运营、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方式,注重县乡村企联动、建管运行结合,着力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力争到2020年,试点县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80%左右,畜禽粪污基本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资源化利用利国利民 每年38亿吨的畜禽粪污有了好去处
12月25日,环境保护税法获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法明确指出,规模化养殖需缴纳环境保护税。但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意味着,规模养殖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则不需缴纳环保税。
近几年,养殖业环保压力持续加大,但其实重压背后也是重大机遇。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已成为重大的民生问题,引起最高层的关注和重视,得到政策的大力支持,后期政策红利将密集释放。比如有机肥市场,就是一个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有机构预测市场规模近2000亿元。如何变废为宝,变压力为动力,是行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来源:畜牧大集网